CAA自动化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奖

第一条 设立背景

为奖励在自动化与人工智能领域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激励相关领域的创新团队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或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推动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以及社会进步,中国自动化学会于2019年设立中国自动化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奖。

本奖项是由中国自动化学会(CAA)设立、由社会各界提供赞助支持的奖项,奖项接受冠名,由中国自动化学会评选和颁发。

第二条 评选对象

1.团队是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且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领先,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2.团队应实现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支持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持续研发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强,具有能够长期保持创新团队荣誉的实力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应为自动化与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团队第一带头人应为当前工作在科研一线的实际带头人。

第三条 推荐渠道

本奖项采用推荐方式。中国自动化学会理事单位,分支机构,省级自动化学会均可向评奖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研究团队,各单位每次推荐的团队数不超过1个。

第四条 评选机构

中国自动化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奖是对应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设立的集体奖项,不设置等级,每年表彰团队不超过3个。

奖项评奖委员会(包括主席)由不少于9名成员和1名秘书组成,评奖委员会应由相关方向院士及领域内公认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 申报材料由中国自动化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

2. 评奖委员会评选出不超过3个候选团队,报送CAA奖励委员会,并对本届评奖结果进行公示,任何个人或组织如对获奖团队有异议,均可向中国自动化学会提出。中国自动化学会对异议的处理结果将会告知异议提出者,并为提出者保密。

3. 在中国自动化学会颁奖典礼授予奖项。

第六条 保密及约束

1.创新团队全部推荐材料均不得涉密。如有团队工作内容涉密的,推荐材料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并提供主要支持单位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后出具的不涉密证明。

2.对推荐人、被推荐人及评奖委员会均不得有有碍公正的行为,对其的具体约束同国家奖励评选的相应规则。

第七条 罚则

1. 通过剽窃、侵夺他人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国自动化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奖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告。

2. 推荐或提名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撤销其提名,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批评,停止其推荐资格2年;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八条 附则

本条例由CAA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施行,本条例由CAA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